close

發生日期:96115

二、災害類型:墜落

三、災害媒介物:屋頂

四、罹災情形:死亡1

五、災害發生經過:

某紙業公司將其三廠廠房屋頂浪板換修及鐵捲門檢修工程,交付某工程公司承攬,96115日上午840分許,該工程公司負責人及其員工共計5人,進入廠房屋頂處作業(該廠房已出租予另一科技公司),至946分許,該工程公司黃姓員工轉頭拿工具之際,看到罹災者突然自屋頂處墜落(高度9.79公尺),該工程公司人員隨即至屋頂下方之廠房內尋找罹災者,發現其倒於地上,經送為恭醫院急救,再轉送童綜合醫院後,仍於當日不治死亡。

 

六、災害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自廠房屋頂踏穿採光片墜落地面,不治死亡。

2.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況:

(1)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或裝設安全護網。

(2)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

3.基本原因:

(1)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2)未實施勞工教育訓練致缺乏安全意識。

(3)未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七、災害防止對策:

1.屋頂等高處作業應確實配戴安全帽、安全帶(建議使用背負式安全帶或捲揚式防墜器),並設置安全母索及錨錠等可供鉤掛。

2.屋頂作業有踏穿之虞時,應鋪30公分以上設堅固踏板或於下方鋪設安全網。

3.於採光塑膠材質之浪板上方加設堅固之金屬護網。

4.設置適當之安全上、下設備。

5.儘量以高空作業車取代人員於屋頂作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haowei Wu 的頭像
    Shaowei Wu

    Shaowei Wu的部落格

    Shaowei 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