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發生日期:92年11月2日
二、 災害類型:被夾
三、 災害媒介物:紙捲
四、 罹災情形:死亡1人
五、 災害發生經過:
92年11月2日某造紙廠,勞工陳員從事複捲區紙捲自動輸送系統控管作業,在14時40分左右因為紙捲積紙警示燈亮起,而到一樓排除輸送系統積紙,10多分鐘後仍未排除,另一位勞工曾員到樓下查看,聽到該勞工之罹災求救聲,才發覺已被夾在紙捲和鐵攔杆之間罹災,當時其意識仍清楚,立即搶救送醫於隔天清晨死亡。
本案係1.5公噸的紙捲在輸送帶上尚未到達定位點,罹災者提早按踢紙機開關,造成紙捲偏向罹災者方滾動,而罹災者為阻止該紙捲掉落,用身體背部頂住紙捲且用雙手頂住旁邊之欄杆,用力想將紙捲頂回輸送台面上,但頂力不足於紙捲掉落時,被夾於紙捲和護欄之間而罹災。
六、災害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在紙捲與欄杆間被夾傷致死。
2.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況:當紙捲未到達定位就能啟動踢紙機,而造成紙 捲滾動偏離台面。
不安全行為:紙捲偏離台面滾動企圖以身體阻擋紙捲掉落。
3.基本原因:
(1)工廠輸送作業危害分析不足,致安全防護措施未齊備。
(2)輸送機械之自動控制程序安全設計不良而有潛在的危害性。
(3)勞工安全意識不足。
七、防止災害對策:
(1) 對於輸送紙捲作業應進行危害分析,做好防止危害措施。
(2) 建立作業安全規定,施以作業員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落實監督管理。
(3) 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依規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措施(設施規則153條)。
(4) 建議修改控制設施,必須紙捲到達定位後,按踢紙機方能啟動之安全設計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