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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發生日期:88年6月19日
二、災害類型:被夾、被捲
三、災害媒介物:傳動輪
四、罹災情形:死亡1人
五、災害發生經過:
88年6月19日某紙業公司外籍勞工因發現抄紙作業不順暢,將紙張破損之情形報告領班(罹災者),立即作處置將控制盤機台速度調降到慢速(約10米/分)運轉,外勞判斷紙張製程不順之位置應係在抄紙機下方噴洗水管附近之皮帶毛毯造成,罹災者即依據外勞的判斷自行一人進入噴洗水管附近之皮帶毛毯下方查看,離開約不到一分鐘,即聽到罹災者進入所在位置皮帶毛毯傳來〝喀喀〞之怪聲,立即警覺的回頭看,發現罹災者已倒地上,立即聯絡其他人員、救護車送往某醫院急救無效至當日下午8時許死亡。」
六、災害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身體被抄紙機之皮帶毛毯之滾輪捲入造成胸部創挫肋骨骨折死亡。
2.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況:抄紙機未停止運轉即進入皮帶毛毯下方之滾輪處。
不安全行為:無。
3.基本原因:
(1)未訂定適合現場需要之安全工作守則。
(2)未落實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七、 災害預防對策:
1. 訂定抄紙機維修、檢查、故障排除之安全作業標準,要求員工確實遵守。
2.施以勞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加強作業前危害辨識能力並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3.雇主對於機台之清理、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該機械運轉(設施規則第5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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