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日期:96年3月3日
二、災害類型:被夾、被捲
三、災害媒介物:堆高機
四、罹災情形:死亡1人
五、災害發生經過:
據某紙業有限公司目擊勞工稱述:「96年3月3日16時30分許,我正開著堆高機前往廢紙回收處時,發現罹災者(越南籍外勞)腳站立於堆高機駕駛座前方踏板上,頭部夾於桅桿與頂蓬支柱間,我覺得有異,叫了罹災者的名字但並無回應,於是我便上前查看,發現罹災者頭部太陽穴位置夾於堆高機桅桿與頂蓬支柱間,流了很多血,肚子壓住桅桿及貨叉的操作桿上,桅桿向後傾斜且叉舉升到最高處,我馬上將罹災者肚子移開操作桿,將操作桿往上扳,使桅桿往前,再將罹災者救出,馬上去找警衛求救」。
綜合研判本災害發生經過為罹災者於操作堆高機搬運廢紙時,在將廢紙倒入回收容器後,貨叉上殘留部份紙張,罹災者從駕駛座想用手直接將貨叉上殘留紙張撥下,此時並未將堆高機斷電制動,誤觸桅桿及貨叉之操作桿,身體來不及收回,致頭部被夾於堆高機桅桿與頂蓬支柱間,造成頭部外傷大量出血,顱內出血,雖經送醫急救,但仍不治死亡。
六、災害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從事堆高機作業身體誤觸到堆高機桅桿操作桿,桅桿往後傾斜,致頭部被夾於桅桿和頂蓬之間,造成顱內出血致死。
2.間接原因:
不安全動作:於堆高機駕駛座伸手將前方貨叉上之廢紙撥下。
不安全狀況:從事與操作堆高機無關之清理作業時,並將其熄火制動。
3.基本原因:
(1)未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負責工安管理。
(2)未訂定工作守則及堆高機操作之安全作業程序。
(3)未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4)荷重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未經訓練合格。
七、災害預防對策
1.強化堆高機等機械、設備之本質安全防護,萬一操作人員有誤動作時,仍不致發生危害。
2.落實堆高機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強化安全意識,提升危害辨識能力。
3.訂定操作安全規範供勞工遵循。
4.強化現場主管安全衛生監督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