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8)
- Dec 16 Fri 2022 10:19
吊升荷重在零點五公噸以上未滿三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 Aug 06 Fri 2021 10:26
自104年6月1日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等職類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方式將採技術士技能檢定
自104年6月1日起,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領有教育訓練期滿證明者,得否擔任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發布日期:104-05-04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經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含職業安全管理師、職業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教育訓練合格領有結業證書者,得免再受訓即具備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資格。但勞動部已公告自104年6月1日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等職類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方式將採技術士技能檢定,亦即自該日起經該等職類教育訓練期滿者,改發「期滿證明」,已無法依上述規定直接取得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資格。
- Sep 11 Wed 2019 15:12
勞動基準法 罰則對照表
- Sep 10 Tue 2019 15:14
職業安全衛生法 罰則法條對照
- Aug 30 Tue 2016 09:29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 Aug 30 Tue 2016 09:22
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
- Aug 30 Tue 2016 09: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 Jul 29 Fri 2016 09:09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