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 99年0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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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統計,自99年2月迄今已陸續發生5起硫化氫中毒災害,造成勞工10人死亡及6人受傷,尤其5月1日 某生鮮公司勞工進行污水處理槽污泥清理作業時,發生硫化氫中毒1死5傷災害及某皮革公司勞工進行污水池清洗作業時,發生硫化氫中毒6人死亡災害引起社會關注。鑑於時序即將進入夏日,氣溫逐漸升高,有助污泥、廢水及廢棄物中有機化合物之分解產生硫化氫,相關局限空間作業因通風不良易引起缺氧或硫化氫中毒災害。有硫化氫產生或存在之作業場所,勞工如吸入高濃度之硫化氫(容許濃度為10 PPM),即會造成意識喪失、呼吸停止,甚至死亡。北檢所呼籲相關事業單位及作業場所應提高警覺,特別是煉油廠、紙漿工廠、醬菜工廠、污水下水道、污水處理槽、廢水池及化糞池等易發生硫化氫中毒之場所,應加強相關作業安全防範措施,避免災害發生。 為預防局限空間作業發生缺氧及硫化氫中毒災害,事業單位須確實辦理下列事項: 一、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作業場所,並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局限空間入口公告範例下載) 二、應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下列注意事項:1.作業非經許可不得進入。2.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3.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4.現場監視人員姓名。 三、持續實施通風換氣。 四、實施氧氣、硫化氫濃度測定:作業場所空氣中含氧濃度須保持在18%以上,有產生硫化氫之虞場所,硫化氫濃度需藉換氣維持在10 PPM以下。 五、設置現場監視人員:監視勞工作業並作緊急聯繫、救援工作。 六、置備安全防護設備:應置備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梯子、安全帶或救生索等設備,供勞工緊急避難或救援人員使用。 七、如委由承攬人進行局限空間作業,應於事前告知承攬人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應採取之措施。 此外,如有工作場所無法實施通風換氣,而勞工須進入工作或勞工雖不須進入但須於開口部查勘時,可能有硫化氫突出或洩出造成勞工吸入之虞,應使勞工確實戴用空氣面罩或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從事作業,以維持勞工作業安全。本所為督促事業單位加強相關作業防範設施,將對易發生硫化氫中毒之工作場所實施勞動檢查及防災宣導,對於設有污水處理槽及從事污水處理之事業單位,於夏季從事相關作業時應注意相關災害防範,避免類似事故再度發生。 相關資訊請參考本所網站: 局限空間入口公告範例 (http://www.nlio.idv.tw/program/document/29-3.jpg) 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預防參考資料 (http://www.nlio.idv.tw/program/document/reference.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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