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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發生日期:90年1月13日
二、 災害類型:墜落
三、 災害媒介物:樓梯
四、 罹災情形:死亡1人
五、 災害發生經過:
90年1月13日 9時許,罹災者未戴安全帽以雙手持寬約100公分、厚度約30公分、重約9公斤之廢紙捆欲放置到廢紙儲存區(離地面高170公分),爬經寬度僅60公分之無護欄樓梯,至第3階離地高度約66公分時,紙捆碰到鐵皮牆,罹災者重心不平衡而向後仰墜落,後腦直接撞擊地面。
發生後廖姓員工經過廢紙儲存區,發現罹災者倒在樓梯旁,右腳跟卡在樓梯第三階,左腳在樓梯旁,且臉朝上,遂馬上聯絡老板將罹災者送往台中中山醫院急救,延至90年1月20日2時35分不治死亡。
六、 災害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從66公分高之樓梯上後仰墜落導致後腦外傷、出
血死亡。
2. 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況:對於工作用樓梯,未設置適當扶手。
不安全行為:
(1)手持長物爬經無護欄樓梯時,需注意其他會影響安全之危害因子,以避免墜落。
(2)未戴安全帽,墜落時直接撞擊頭部。
3. 基本原因:
(1)未訂定安全衛生守則,並對員工施以合適之教育訓練。
(2)未針對現場人員行為及設備、設施進行巡檢,並提出改善。
(3)勞工缺乏警覺性。
七、 災害預防對策:
1.訂定安全衛生守則,定期辦理教育訓練,使員工具備安全知識。
2.建立巡檢制度,並將缺失改善。
3.增設樓梯扶手,或將儲存區改為地面方式存放,避免人員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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