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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日期:86年10月28日
四、罹災情形:死亡1人
五、災害發生經過:
86年10月28日下午13時18分許,該公司莊員於成品倉庫將殘卷的紙放回堆置時,發現有堆高機翻覆,罹災者鄭員被其堆高機駕駛座護圍壓住上半身〈上背部〉並流有血跡。他立即通知其他同事用另一部堆高機把壓住罹災者的堆高機護圍抬高,救出被壓住的罹災者,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
六、災害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被翻覆之堆高機壓到胸部致窒息、內臟破損死亡。
2.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況:紙捲堆置高度超出堆高機搬運限制。
不安全行為:堆高機貨叉升舉過高致車體重心上升,行駛中突然轉彎、減速或煞車造成翻覆。
3.基本原因:
(1)未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工缺乏警覺意識。
(2)未定訂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3)未訂定堆高機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七、災害防止對策:
1. 建請嚴格要求堆高機駕駛人員於叉舉貨物之狀態下,需先將貨叉降低至安全之高度方可行駛,以策安全。
2. 改善紙捲堆置方式,避免因物料堆置過高,影響堆高機操作。
3. 訂定堆高機操作與搬運安全作業標準,並加強堆高機操作人員安全教育訓練,提高防災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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