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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日期:89年12月15日
二、 災害類型:被撞
三、 災害媒介物:堆高機
四、 罹災情形:死亡1人
五、 災害發生經過:
89年12月15日某紙業公司,曾姓勞工在複瓦貼合機D車退庫區從事捲筒原紙(高度175公分、直徑76公分)夾送作業,並以前進方式駕駛堆高機,途經單瓦機B車,再至該車進料區將所夾原紙推入,此時不慎撞倒罹災者,但司機未察覺,接著倒車,並未轉頭注視後方行徑,導致罹災者被堆高機後輪輾壓過,在正要前進駛出退庫區至走道時,司機才發現罹災者倒臥在前後輪之間,經緊急送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傷重不治死亡。
六、 災害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被堆高機撞倒後輾壓,受傷致死。
2.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況:無。
不安全行為:在堆高機承載物高度達175公分足以遮蔽駕駛人 之視線時,仍以前進方式而未改以後退方式駕駛,後退時亦未注意後方車道狀況。
3.基本原因:
(1)未訂定堆高機駕駛安全作業標準,主管督導管理不周。
(2)勞工缺乏安全意識。
七、災害預防對策:
1. 應訂定堆高機駕駛安全作業標準,加強廠區人、車管制。
2. 加強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查核其有效性。
3. 主管應落實相關作業之監督及查核管理,必要時針對不安全之行為採取勸導或懲處的管理手段。
4. 平時應安排適當時間加強安全觀念之相關教育,以提昇員 工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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