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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960720

 

標題:電死人了!!炎炎夏日電擊事故頻頻!!北檢所呼籲雇主應注意作業場所電氣設備及作業勞工之安全!!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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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轄內接連發生3起勞工於工作場所感電致死的事故,其中特別的是新莊地區發生之2起事故均是塑膠製品製造業,一般感電災害較多之營造業僅發生1起感電事故,北檢所再次呼籲夏日因勞工流汗多造成人體電阻極小,若同時接觸帶電體及金屬物體將無可避免遭受電擊,故雇主應注意勞工衣著,避免光著上身、不穿鞋或穿拖鞋等不安全行為。
此外,工作場所電氣設備是否有接地線、電源是否連接漏電斷路器、電焊機是否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帶電體是否絕緣良好、電氣設備是否定期自動檢查等等,均為雇主防止勞工感電之義務事項,若因而肇災均需面對災害賠償及停工處份等等後果。
至於塑膠工廠因多設有加熱模組加熱塑粒,故勞工作業場所溫度均較高勞工較易流汗,感電風險亦增高,尤其是夏季均為災害高峰期,更是災害頻頻,依案例顯示塑膠工廠,災害以「感電」最為多,多發生於7-8月份,95年該行業已發生2起感電事故佔該行業事故一半的數目,該行業感電事故依歷年統計亦為最大宗。
北檢所表示雇主防止感電有以下5項秘訣:
1.
雇主對於電氣設備應予接地。
2.
雇主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一百五十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或於含水或被其他導電度高之液體濕潤之潮濕場所、金屬板上或鋼架上等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應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除此之外北檢所建議事業單位應於總電源設置漏電斷路器,以防機台漏電肇災。
3.
雇主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電熱器之發熱體部分,電焊機之電極部分等,依其使用目的必須露出之帶電部分除外),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含經由導電體而接觸者,以下同)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應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
4.
雇主對勞工於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狹小空間,或於鋼架等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應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5.
雇主對於電氣設備至少每年實施一次自動檢查,檢查電氣設備是否安全。
6.
注意勞工衣著,避免光著上身、不穿鞋或穿拖鞋等不安全行為。
尤其上述1-4項屬立即停工處分之重點事項,一旦未依上述規定而使勞工作業肇災,除該項作業將立即被處停工處份外,雇主尚需面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牢獄之災,北檢所提醒業者落實勞工安全管理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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