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公司所僱勞工林○○從事冷卻塔組裝作業不慎踏穿採光罩墜落地面不治死亡職業災害案
一、行業種類(分類號碼):其他營造業(4200;冷卻塔組裝)
二、災害類型(分類號碼):墜落、滾落(01)
三、媒 介 物(分類號碼):材料(採光罩;529)
四、罹災情形:死亡1人。
五、災害發生經過及現場概況:
據○○公司負責人呂○○稱:96年○○月○○日下午○○時45分左右,當時冷卻塔組裝工程已大致完成,我與林○○(罹災者)便將器具收齊準備將器具由屋頂遞送至樓下,當時我走在罹災者前面,先行由爬梯下來,站在爬梯一半的地方等待罹災者傳遞器具給我,當時便聽到”碰”一聲很大聲,我便探頭至屋頂察看,發覺罹災者人已不在屋頂,我便爬下爬梯至2樓護欄處往樓下看,便發現罹災者人已躺在事故地點(側躺面朝廠外),我便迅速下樓,發現事故地點躺著的是林○○,當時有探視是否有心跳,當時感覺心跳很微弱,我便大喊’’救命!救命!’’,附近人員便緊急通知救護車,將人員送至○○醫院急救。
六、災害原因分析:
1.據○○公司負責人呂○○稱:…罹災者身上沒有繫安全帶及穿戴安全帽,安全帶我有提供仍擺置於現場。屋頂未鋪設任何木板…。
2.依據現場勘查及相關人員之陳述,研判本次災害可能發生原因及狀況如下:民國96年○○月○○日下午○○時45分左右罹災者當時與○○公司負責人呂○○已完成冷卻塔組裝工程且已將器具收齊完畢,正準備將器具傳遞給呂○○時不慎誤踩採光罩致墜落地面(現場未設置安全網、水平安全母索及工作台踏板等安全防護設備,墜落高度約7公尺),隨即送往醫院急救,仍宣告不治。
(一)直接原因:高處墜落致死(墜落高度約
(二)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況:
(1)於屋頂高處或傾斜面移動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14253規定之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
(2)於塑膠材質(採光罩)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或裝設安全護網。
(三)基本原因:危害認知不足
七、災害防止對策:
(1). 雇主對勞工於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芧草、塑膠等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應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
(2). 安全帶之使用,應視作業特性,依國家標準規定選用適當型式,對於鋼構懸臂突出物、斜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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