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下料作業發生勞工遭吊耳斷裂飛落之太空包壓傷致死災害
核備文號:1111062365
一、 行業種類:肥料及氮化合物製造業(1830)
二、 災害類型:物體飛落(4)
三、 媒 介 物:已包裝貨物(611,太空包)
四、 罹災情形:死亡 1 人
五、 災害發生經過:
(一) 111年10月6日上午10時59分許,罹災者陳○○駕駛堆高機將裝 滿原料之太空包(重約1公噸、高約1.6公尺)從作業區運至備貨區 後,將貨叉舉升至距地高約2.3公尺後,下車走到堆高機貨叉下 方要解開太空包卸料口的繩子以進行下料作業時,太空包的4 個吊耳因被約1公噸的重量拉伸加上摩擦堆高機之貨叉邊緣而 斷裂,太空包瞬間落下壓中正在下方解繩的罹災者陳○○,經 送 彰 化 基 督 教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二 林 基 督 教 醫 急 救 治 療後,因顱內出血、顱骨骨折,致腦死死亡。
六、 災害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罹災者陳○○遭太空包壓傷,造成顱內出血、 顱骨骨折,致腦死死亡。
(二)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況:
(1) 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 體飛落之設備。
(2) 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 時,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 設施。
(3) 使用堆高機作為吊運用途。
(三)基本原因:
(1) 未執行工作環境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2) 未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3) 未訂定自動檢查計畫並實施自動檢查。
(4) 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荷重在 1 公噸以上之堆高機。
七、 災害防止對策:
(一)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 責執行下列事項:一、…。…。九、不得使車輛機械供為主要
用途以外之用途。但使用適合該用途之裝置無危害勞工之虞 者,不在此限。…。…。(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16 條第 9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二) 雇主對於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應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 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26 條暨職
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三)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應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 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職業安全衛生設
施規則第 238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四) 雇主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時,應使 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設施。(職業安全衛生設 施規
則第 280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五) 雇主應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 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工人
數在 30 人以下之事業單位,得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12 條
之 1 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3 條第 1 項)
(六) 雇主對在職勞工,應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17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0 條
第 1 項)。
(七) 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
施。(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4 條第 1 項)
(八) 雇主應依規定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職業安全衛 生管理辦法第 79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3 條第 1 項)
(九) 前條所稱月投保薪資,係指由投保單位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 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向保險人申報之薪資;…。(勞 工保險條例第 14 條第 1 項)
(十) 前條第一項月投保薪資,投保單位應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 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向保險人申報。(勞工職業災害 保險
及保護法第 17 條第 1 項)
(十一)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 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 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 數額予以補償…。…。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 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 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第 2、4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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