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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職災實錄
<<主題:升降機出入口門,所設置之連鎖裝置失效,致所僱勞工作業時,開啟發生墜落之災害>>
災害發生經過:
108年10月 18日14時20分許,對於 1樓升降機出入口門,所設置之連鎖裝置失效,致所僱勞工作業時,開啟升降路出入口門,發生墜落(約 5公尺深)之災害。
災害預防對策:
雇主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應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條第 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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