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廠內被撞交通災害動線規劃撇步報乎您知(高市勞檢處工安快訓100.05.30)
發佈時間:2011-06-08 18:24:45
高雄市今年度已發生3 件堆高機肇事重大職業災害,其中一件發生於小港區,二件發生於仁武區,造成3 名勞工死亡;高雄市勞檢處轄內91 年迄今也已經發生9 件廠內道路勞工遭車輛機械撞擊之重大職業災害,造成10 名勞工死亡,其中6 件肇災媒介物為大型車輛(裝櫃車、拖板車…),3 件肇災媒介物為堆高機。
有鑑於事故發生的工作場所不安全狀況不外乎「人車未分道」、「人車動線規劃不良」、「車輛通行區域未明顯標記」、「煞車故障」、「堆高機載運之物件阻礙視線」、「道路堆放之物件阻礙視線」,而不安全行為包括「司機未確認附近人員位置」及「勞工逗留於車輛作業區域內」。高市勞檢處建議要預防廠內交通事故發生,必須從車輛機械、作業環境、駕駛及作業勞工等面向全方位做好規劃管理。
首先是「車輛機械」,應依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保養,並加強駕駛作業前檢點,尤其應測試煞車及倒車警報器是否正常,若發現異常,應隨即通報雇主或主管維修,待修護正常後才能進行駕駛作業。
在「作業環境」方面,應規劃人車動線分隔,並儘量避免交叉;針對行人穿越道應畫設斑馬線、路口加設號誌或畫設安全確認點;道路明顯標示行車速限,必要時得鋪設巔簸路面,防止車速過快;道路轉彎處視線若有死角,應設禿面鏡;為防止人員逗留於危險區域,應設置相關警示牌;道路不得堆置物件,且路緣禁止任意堆放阻礙視線的物件。
在「駕駛」及「作業勞工」方面,駕駛於車輛啟動、行進、轉彎或倒車時,務必確認作業半徑內不得有人員逗留;於駕駛作業中,嚴禁從事點菸、講手機、談天…等會分散注意力的行為;勞工通過車道或車輛運轉區,應要求先確認安全後迅速通過,不得逗留道路轉彎處或車輛出入口。
高市勞檢處陳俊六處長表示,確實「規劃廠內人車分道」是預防車輛機械被撞災害的重點;駕駛及用路人於穿越人車交叉路口前,若能落實「指認呼喚」,確認來車或行人再行進,應能有效預防車輛機械的危害,並籲請事業單位重視廠內車輛交通的風險,預防被撞災害發生。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