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護欄拆除作業發生墜落死亡職業災害(高市勞檢處工安快訊100.04.30)
發佈時間:2011-06-14 16:13:29
高市勞檢處檢查發現罹災者為人力派遣勞工,由要派的營造工地主任指示從事雜項工作,由於營造工地對罹災者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未達至少6小時的法定時數,導致安全意識不足,且主管人員未在現場監督以制止勞工從事有墜落危險的作業;勞工從事臨時護欄拆除作業為圖方便,在4樓陽台直接站立在高約1.3公尺女兒牆上將拆除的護欄投到1樓地面,因其站立於架空高度超過2公尺有墜落危險之虞的位置,未確實佩掛安全帶,因失去平衡而墜落。
高雄市勞檢處處長陳俊六表示,有一大部分從事營造作業的勞工為無一定雇主、自營作業或人力派遣,這些勞工流動性高,再加上營造作業內容變動性大、危害性高,故除了設置防止墜落的施工架、護欄、護蓋等本質安全設備設施之外,對安全帶、安全帽和安全鞋等個人防護具也要依狀況監督勞工確實佩帶。此外,也要藉由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自動檢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訂定執行等安全衛生管理手段的落實來避免職業災害發生。
高市勞檢處呼籲為防止類似事故,雇主除了應依規定對於新僱勞工或變更工作的在職勞工施予必要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增加勞工危害辨識能力,雇主亦應確實要求工作場所負責人、監工人員善盡監督管理責任,以避免勞工職業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