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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忽屋頂作業安全 勞工墜落死亡(高市勞檢處工安快訊100.04.07)

發佈時間:2011-04-12 10:31:25


        高雄市某企業行所僱李姓勞工100320日上午於小港區某塑膠公司從事屋頂浪板更換作業時墜落死亡,經高雄市勞檢處派員實施檢查發現現場未依規定辦理防止墜落之相關設備及措施,高市勞檢處將追究雇主及原事業單位之責任。

        高雄市勞檢處調查發現,肇災事業單位某企業行陳顏姓雇主於99年期間曾因承攬轄內某工廠屋頂修繕作業,違反墜落防止相關設備及措施之法令規定遭高市勞檢處停工處分,並且因為改善情況欠佳,延宕多時才准予復工。惟該企業仍未記取經驗,一再輕忽屋頂作業安全,因而釀災枉送勞工生命,職災發生後高市勞檢處除立即勒令工作場所停工改善,並表示將依法追究雇主及原事業單位(塑膠公司)之責任。

        高市勞檢處強調,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之規定,雇主對防止墜落危害應有符合標準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並採取防災配合措施;原事業單位於工作交付承攬時,亦應負起危害告知及共同作業監督管理之責。本案雇主及原事業單位涉嫌違法事項,高市勞檢處已派員調查及撰寫報告,俟報勞委會核備後,會將全案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高市勞檢處陳俊六處長表示,屋頂作業安全是高市勞檢處防災業務的重點項目之一,高市勞檢處除舉辦宣導、觀摩及輔導來協助及督促業者遵守法令的規定外,更經常發送工安海報、工安快訊等資料提醒業者注意相關作業之安全,遺憾仍有部分業者忽視勞工安全致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高市勞檢處為加強防範類似災害發生,也於網站「安衛學園」的「作業安全指引」中設立「屋頂作業安全」專區,提供作業指引及查核表來協助業者,也再次呼籲事業單位應注意屋頂作業之風險,事先規劃及查核相關之防墜措施,若有實施屋頂作業,除應自行實施安全查核及紀錄外,並應於事前向高市勞檢處(http://www.klsio.gov.tw/)「線上填報」區內通報,高市勞檢處一旦接獲通報,會提供協助及輔導業者防災;高雄市勞檢處已行文通知轄區事業單位,若仍發現事業單位漠視工安未於事前辦理通報,高市勞檢處將會加強該事業單位之勞動檢查並依法論處。高雄市勞檢處也籲請市民朋友,若家中有住宅修繕作業,期望能平安施作完工,高市勞檢處也非常歡迎市民朋友向高市勞檢處洽詢(服務電話:07-7336959),高市勞檢處樂意提供完善的諮詢服務,不論是企業或市民朋友的申報,高市勞檢處實施現場輔導檢查時一定會以保障申報人的權益為前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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