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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勞動檢查所發佈時間: 2013-07-26
102年7月25日早上桃園縣某染整廠勞工被發現掉入廢水處理槽死已之職業災害,當天早上上班時該公司員工發現罹災者浮在廢水處理槽水面上,早已氣絕身亡。
本所接獲通報後,隨即派員於當日至災害現場檢查,檢查發現廢水處理槽邊緣及開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故造成作業勞工掉入致死。
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規定,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才能避免此類似工安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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