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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宣導資料 使用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未確認吊掛物放置安定後,即將吊鏈卸離吊掛物
災害發生經過:
109年 2月 28日○○公司所僱勞工蕭○○使用40頓固定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未確認吊掛物放置安定後即解開吊鏈,使吊鏈勾到平台上H鋼墊座造成吊掛物翻覆,致壓傷在現場作業勞工阮○○右腳,由救護車送至桃園國軍總醫院後再轉林口長庚醫院開刀治療並住院。
災害預防對策:
雇主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引導荷物下降至地面。確認荷物之排列、放置安定後,將吊掛用具卸離荷物。(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63條第 10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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