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衛生指引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109 年 12 月 4 日勞職安 1 字第 1091062682 號函訂定
壹、前言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111 年 4 月 8 日勞職安 1 字第 1111013496 號函訂定
近年來我國出生率下降,再加上平均壽命延長,造成人口結構老化,以致 就業人口遞減,影響所及,除勞動力減少,亦可能使生活水準下降及競爭力降 低,爰行政院推動制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工作 者就業,以提升人力資源應用,保障經濟安全。為因應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再 入職場工作之趨勢及可能引發之危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簡稱本署) 蒐集、分析國內外相關法令、標準、文獻,訂定「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衛 生指引」(以下簡稱本指引),除確保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及健康外,亦提 升中高齡者勞動參與,促進高齡者再就業,鼓勵世代合作與經驗傳承,維護中 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建構友善就業環境,並促進其人力資源之運用。
本指引為行政指導,事業單位應依自身實際需求及相關法令規定,適度調 整及修正。對於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事業單位於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等相關文件時,得參考本指引內容,強化相關安全與健康之設備及管理措施, 並據以推動實施,以防止職業災害之發生。
貳、適用範圍
本指引適用於職業安全衛生法所規範之各業別事業單位及工作者。 參、名詞定義
一、中高齡工作者:指年滿 45 歲至 65 歲之工作者。
二、高齡工作者:指逾 65 歲之工作者。
三、工作適能(Work Ability):係指職場工作者於工作過程中解決和應付工作 需求之整體能力表現。
四、輪班工作:指事業單位之工作型態需由勞工於不同時間輪替工作,且其工 作時間不定時,日夜輪替可能影響其睡眠之工作。
五、夜間工作:指工作時間於午後 10 時至翌晨 6 時內,可能影響其睡眠之工 作。
六、長時間工作:指近 6 個月期間,每月平均加班工時超過 45 小時者。
七、職務再設計:指為協助中高齡及高齡者排除工作障礙,以提升工作效能促
進就業,所進行改善工作設備及工作條件,提供就業所需輔具及調整工作
方法之措施。
肆、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身體機能特性
一、骨骼肌肉:工作者年齡增長將造成人體肌力與肌耐力下降、肌腱缺乏彈性、
反應時間變長、平衡能力下降、骨質密度不足、復原能力下降等情形,致 無法勝任重體力、久站、彎腰、蹲跪、重複性等工作,且如不慎受傷,易 造成永久傷害不易復原。
二、心血管及呼吸系統:工作者年齡增加將造成心臟、肺、循環系統運送血液 之含氧量降低、流經皮膚血液減少、血液循環變慢、血管缺乏彈性、血管 硬化、基礎代謝率下降等,如其又從事長時間、夜間、輪班工作,發生心 肌梗塞、高血壓、糖尿病、失溫、憂鬱、疲勞、中風與其他身心症狀之機 率將大幅增加。
三、視力及聽力:工作者年齡增加將造成水晶體彈性下降、視覺敏銳度及對比 敏感度降低,致閱讀字體或看電腦螢幕困難、從事精密工作能力降低、移 動目標看不清楚、易被光線刺激、不易辨識藍色與黑色等情況,且自 50 歲開始,聽力亦將逐漸衰退,高頻音損失較多,語音辨識力變差,音源定 位能力降低、聽到警報、工作相關訊號及口頭指令之能力下降,易忽略相 關警訊。
伍、強化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及健康
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之骨骼肌肉、心血管與呼吸系統、視力及聽力等身體
機能下降可能影響其工作績效,情況嚴重者,甚至引發職業災害,造成事業單 位人力及財產損失。為防止該等情形之發生,雇主應就下列事項實施風險評估 及管理,強化其安全及健康,俾提升人力資源應用,以保障經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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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對於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之緊急應變訓 練,宜較年輕工作者增加 1.5 至 2 倍時間,並定期 演練,留存紀錄 。
(二) 健康保護:
1.依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健康風險評估結果,由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 員執行健康管理,如提供適性選配工、工作調整建議(包括變更工作 場所、工作內容或職務、縮減工作時間或工作量)。另推動健康促進 措施,如利用運動課程增進中高齡勞工身體柔軟度、肌耐力與心肺體
力功能,並定期實施健康體適能量測。
2.針對規模未達依法應配置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之企業,可依勞工 個人或企業需求,洽本署委託建置之各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提供諮 詢或臨場輔導等健康服務。
(三) 教育訓練:
1 .建議採用小團體互動教學,並 將過往 實務經驗與新事物連結,增加教 育訓練成效。
2 .訓練時 應減少對工作記憶 之要 求,儘 量以圖像或程序步驟 取代文字 敘述,俾利記憶及理解 。
3 .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之教育訓練內容,建議 著重於強化專業 或技能 訓 練,而非一般訓練。
4 .每次訓練宜 避免給予過多訊息 , 如 訓練內容較為複雜 時,應循序漸 進,並將教育訓練時間增加 1.5 至 2 倍。
5 .建構友善學習環境 並提供相關支援,如 提供 相關 輔助人力及設備,協 助受訓者學習 。
四、成效評估及改進:
雇主須檢視所採取之措施(檢核表範例如附件 2)是否有效,並檢討執行過 程中之相關缺失,做為未來改進之參考。建議可透過滿意度調查、專人評 估環境或個人風險因子等評估改善情形:
(一)工作場所危害控制:針對環境危害因子無法短期改善或持續惡化之作業環 境,宜由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或相關人員再次提供改善建議,或尋求外部 專業團隊協助。
(二)個人健康保護:可由醫護人員或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追蹤個人健康風
險因子改善情形,針對無法短期改善或持續惡化之工作者,須再次由醫
師進行面談指導。
陸、相關資源
為確保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與健康,並提升其勞動參與及再就業,彙 整相關資源如下:
一、 本署相關輔導及補助措施:
(一)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補助作業要點。 (二)橡膠製品製造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補助作業要點。
(三)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
(四)補助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作業要點。
(五)事業單位改善製程安全補助作業要點。
(六)高風險製造業事業單位建置自動化安全產線補助作業要點。
二、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相關補助:推動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計畫。
三、 企業如未達法定應配置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規模,可洽本署委託設立 三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068-580),免費提供中小企業臨場 健康服務及勞工個人諮詢服務,相關資訊可至網站查詢: https://ohsip.osha.gov.tw/。
柒、參考資料
一、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107 年「中高齡職業環境安全設施探討 研究」
二、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106 年「職場中高齡勞工人因工程探討」
三、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99 年「中高齡勞工工作能力指標資料 庫建立之研究」
附件 1
工作適能評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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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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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女 |
到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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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單位、職稱、工作描述、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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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從事工作,是否屬下列作業?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夜班/輪班/長時間作業 □低溫作業 □高架作業 □精密作業 □重體力勞動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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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檢查結果 一般健康檢查結果 □正常 □異常: 特殊健康檢查管理分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四級管理 健康檢查結果是否影響工作?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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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手術/藥物 |
疾病名稱/ 健康狀態 |
是否影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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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是,工作調整建議 |
待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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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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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骨骼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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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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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統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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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系統感覺疾 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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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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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系統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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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生殖器官疾 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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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分泌系統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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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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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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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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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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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疾病/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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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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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狀態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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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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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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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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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耐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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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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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適能評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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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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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工作後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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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任,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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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及改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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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環境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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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無需調整,可從事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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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需調整,從事限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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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工作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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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工作內容/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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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減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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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減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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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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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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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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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 理 人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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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估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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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次 評 估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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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檢核表範例
項 目 |
問項結果 |
現況說明 |
改善建議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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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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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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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實施肌肉骨骼疾病風險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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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實施心血管疾病風險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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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實施工作適能指數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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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透過體格或健康檢查資料分析評估健 康高風險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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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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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衛生預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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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工作開始前告知工作環境、危害因素 及相關應遵守之安全衛生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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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針對工作場所照明、噪音、人因危害、 環境溫度等,進行作業環境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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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僱用之勞工實施體格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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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在職勞工實施一般健康檢查、特殊健 康檢查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特定對 象及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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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執行適性配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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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執行健康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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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執行健康促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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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高處從事作業設置必要之防護設施, 如護欄、安全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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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之移動梯或合梯等梯具符合法令規 定;另作業時是否指派其他人於梯旁協 助及監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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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高差超過 1.5 公尺以上之場所,設 置適當之安全上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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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場所通道、地板或其他踩踏場所保 持乾燥、乾淨及暢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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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 斷路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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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從事可能遭機械捲夾之作業,設置 護罩、護圍等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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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個人防護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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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依 中 高 齡 及 高 齡 工 作 者 特 性 , 訂 定 適 當之緊急應變計畫,並定期辦理演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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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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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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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勞工接受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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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勞工接受在職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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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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